【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28天-70周岁
【资料图】
交费方式:趸交、3年交、5年交、10年交
保险期间:终身
【保障内容】
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18周岁之前,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值给付:
(1)合同生效之日起已支付的保险费(不计利息);
(2)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18周岁之后,缴费期内,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值给付:
(1)合同生效之日起已支付的保险费乘以对应比例:
(2)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18周岁之后,缴费期满,按照下列三项金额中的较大值给付:
(1)合同生效之日起已支付的保险费乘以对应比例;
(2)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3)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合同的年度有效保险金额。
对应比例:
除前述保险责任对应的保单利益外,您还可以享有以下保单利益:
1.现金价值
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保险公司退还的那部分金额。合同各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会在保险单上载明。您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保单年度内的现金价值。
2.保单贷款
在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申请并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后办理保单贷款。累积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合同当时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未还款项后余额的80%,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3.保险费自动垫交
您可以选择保险费自动垫交功能,即如果您在宽限期结束时仍未支付保险费且您已选择了自动垫交功能,保险公司将以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扣除您的未还款项之后的余额自动垫交到期应支付的保险费,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继续有效。所垫交的保险费视同保单贷款,按照保单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4.有效保险金额
合同首个保单年度的年度有效保险金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以后各保单年度的年度有效保险金额为上一保单年度的年度有效保险金额的1.03倍。
5.基本保险金额变更
合同生效后第5个合同生效对应日(含)起申请,同一年度申请减少基本保额对应现金价值的累计金额不超已交保费总额的20%。
举个例子:
李先生,40岁,购买了鼎诚诚心如意终身寿险产品,5年交,基本保险金额88240元,年交保费20000元,假设没有发生基本保险金额变更,李先生享有的各保单年度的保单利益如下表所示:
通过上图,我们可以看到
当李先生45周岁的时候,保单现金价值达到了101054元,已经开始超过本金了;
当李先生50周岁的时候,保单现金价值达到了117012元,
当李先生60周岁的时候,保单现金价值达到了157142元,
当李先生70周岁的时候,保单现金价值达到了211185元,
当李先生80周岁的时候,保单现金价值达到了283812元,
当李先生100周岁的时候,保单现金价值达到了512417元,
注:以上现金价值均为案例演示,实际情况一切以合同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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